十月初八,北山贴出新告示:招募“律令宣讲士”,条件是识字、能讲、肯下乡。待遇从优,但有一条——得把北山的律令条文,变成庄稼人能听懂的大白话。
告示一出,投效北山的十几个读书人反应各异。
最积极的是个叫徐渭的落魄秀才,三十多岁,考了五次乡试不中,去年差点饿死在逃荒路上,被北山收留。他第一个报名:“在下半生困于八股,今能为百姓说人话、讲实理,幸甚至哉!”
也有犹豫的。有个老童生私下嘀咕:“宣讲律令……岂非胥吏之事?有辱斯文。”
冯友德听说后,把那老童生请来,指着他身上的补丁长衫:“先生这件衣裳,穿几年了?”
老童生脸一红:“三年……”
“北山随便一个佃户,这两年都换了新袄。”冯友德缓缓道,“斯文不在衣冠,在作为。百姓不知法而犯法,官府不知情而滥刑——这才是真辱斯文。如今让律令下乡,让规矩入心,是功德。”
老童生默然半晌,也报了名。
最终选了八个人,徐渭为队长。李根柱给他们定了三条规矩:一不准之乎者也,二不准照本宣科,三不准收百姓分文。每人发一本《北山简明律令》手抄册、一块干粮、一双草鞋。
十月十二,宣讲队第一次下乡,去的是最偏的黄草岭。
头一天就闹了笑话。徐渭在村口祠堂前开场,清了清嗓子,刚念出“夫法者,天下之程式,万事之仪表……”底下打盹的打盹,聊天的聊天,一个老汉直接起身:“先生,您说的‘程式’是秤杆子不?俺们这秤砣坏了,能修不?”
哄堂大笑。
徐渭脸涨得通红。当晚八个人蹲在祠堂厢房总结,徐渭叹气:“咱们还是没放下身段。”
第二天换法子。徐渭不再拿册子,搬个板凳坐到晒谷场,跟纳鞋底的婆姨、抽烟袋的老汉唠嗑:“大娘,您说要是张家偷了李家的鸡,该咋办?”
“赔呗!下蛋母鸡赔两只,公鸡赔一只。”
“要是张家不认呢?”
“找里正……哦,现在找民事官。”
“要是民事官断不公呢?”
婆姨愣住:“那……那咋办?”
徐渭这才掏出册子:“咱们北山有新规矩——断案不公,可上诉至元老会议,还可请百姓陪审。这叫‘申诉权’,白纸黑字写着哩!”
婆姨眼睛亮了:“这好!官大也不能一手遮天!”
就这么你一言我一语,律令条文变成了家长里短。讲到田土律,徐渭直接带人去地头,指着田埂说:“往后这地界,埋块石头为记,谁挪石头谁挨罚——这叫‘田界以石为证’,比嘴说管用。”
讲到婚姻律,队里唯一的女宣讲士周娘子(是个寡妇,读过点书)跟村里妇人讲:“北山规矩,寡妇再嫁,族里不得拦;女子可继承父业——虽然现在难,但规矩立下了,慢慢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