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月二十,第一块碑刻成。青石碑高六尺,宽三尺,厚半尺。十字律令楷书深刻,涂以朱漆,醒目庄严。碑额刻“北山简明约法”,碑阴刻着立碑年月及元老会议七人签名——李根柱坚持要签名:“法是咱们一起立的,责任也得一起担。”
接下来是立碑地点。元老会议吵了一架。
贺黑虎主张立在鹰嘴崖寨门口:“让进出的人都看见,这是咱们的规矩!”
翻山鹞却认为该立在清涧、安定、延川三县交界的官道上:“那是交通要冲,南来北往的人都瞧得见,扬名立威。”
冯友德和徐渭则建议立在百姓常聚的市集、渡口:“法是给百姓看的,得在他们活命的地方。”
最后李根柱拍板:“三块碑,立三处。一块立鹰嘴崖讲武堂前——这是咱们的根;一块立三县交界的‘三岔口’——这是咱们的脸;还有一块……”他看向冯友德,“立在哪里,由民事司定,选百姓最常去、最需要法的地方。”
民事司选了清涧县最大的牲口市集——那里每逢集日,人山人海,纠纷不断。
十一月二十五,是个黄道吉日。三块石碑同时启运。
鹰嘴崖这块最顺利,百来个弟兄用木杠麻绳,喊着号子,把石碑立在讲武堂前。阳光下,“北山简明约法”六个大字金光闪闪。李根柱带着全体军民祭碑,不拜神,不祭天,只由徐渭高声宣读十条律令。读罢,李根柱对众人说:“从今日起,这石头上的字,就是北山的筋骨。筋骨在,北山不倒。”
三岔口那块却遇了险。运送途中经过一段陡坡,拉绳的民夫脚下一滑,石碑眼看要滚落山涧。石墩子大吼一声扑上去,用肩膀死死抵住碑座,肩上顿时血肉模糊。众人急忙稳住,石碑得以保全。事后李根柱亲自给石墩子裹伤,墩子咧嘴笑:“没事,碑比人硬。”
市集那块碑立得最热闹。立碑那天正好逢集,百姓里三层外三层。碑立稳后,冯友德让徐渭现场讲解。徐渭这次学乖了,不之乎者也,指着碑文一条条说白话。说到“租不过三”,底下佃户们眼睛发亮;说到“息不过本”,几个欠了高利贷的汉子差点哭出来。
一个老汉颤巍巍上前,摸了摸冰凉的碑身,喃喃道:“这石头……暖的。”
是啊,石是冷的,但刻在上面的道理,是暖的。
三碑既立,北山的“法”,第一次有了实实在在的形状。
它立在路口,立在市井,立在每个路过的人眼里。
或许有人不识字,但“杀人者死”“租不过三”这几个字,他们看懂了。
看懂,就有了底气。
傍晚,李根柱站在讲武堂前,看着石碑在夕阳下拉出长长的影子。冯友德走过来,轻声道:“司正,碑立了,可最难的事才刚开始——怎么让这石头上的字,变成地上的实情?”
李根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。
十条律令里,“租不过三”“赋税十一”这两条,动的是地主乡绅的根本利益。石碑能立,租子却未必能减。
“是啊。”李根柱望着远处苍茫的山野,“接下来,该碰碰那些‘铁打的租契’了。”
风吹过,碑上的朱漆在暮色中微微发亮。
像一点星火,落在干柴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