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张天志在一切安顿妥当后,对钱这玩意儿早就不像从前那般上心了。够吃够喝,日子能过下去,便已足够。直到现在,他仍是这般念头——所以面对刑天甩出的五百万支票,说实话,他心里没起多大波澜。
真正让他心头一沉的,是那句轻飘飘却重若千钧的话:
“你儿子张峰,我能安排进重点学校,全市顶尖的那种。”
这话一出,张天志的眼神微微晃了一下。
原来他儿子张峰从小就没走读书这条路,而是跟着他在武馆里扎马步、踢腿、打沙包,指望有朝一日接过这间破旧却满载心血的武馆招牌。可梦归梦,现实却是铁板一块。等他下定决心不让儿子再走这条血汗路时,孩子年纪已经不小了。再回头念书?难。好在张峰脑子灵光,咬牙跟上了进度。但就算考出来了,也不过是在九龙城寨这几条窄巷里打转,眼界困在这片潮湿阴暗的角落,飞不出去。
刑天何等人物?一眼就看穿了张天志眼底那一闪而过的动摇。他眯了眯眼,缓缓吐出一口灰白色的烟雾,声音低得像是从喉咙深处碾出来的:
“可怜天下父母心啊……张天志,你得多为孩子想想。”
说着,他伸手拍了拍对方肩膀,动作不重,却像压了块石头。紧接着,从桌边那只乌木雪茄盒里抽出一根粗壮的哈瓦那,随手一抛,稳稳落在张天志面前的桌面上。
“我不急。你可以慢慢想,我能等。”刑天语气依旧平缓,眼神却冷了下来,“但在踏出这扇门之前——我得听到答案。”
“谢了。”张天志低声道。
他极少抽烟,更别说雪茄。可此刻还是伸手拿起了那根深褐色的烟卷,学着刑天先前的样子,取出专用剪刀,“咔”地一声剪去茄帽。火柴划过砂纸,“嚓”地点燃,凑近嘴边狠狠吸了一口——
“咳咳咳!”一股浓烈辛辣直冲喉咙,呛得他猛咳两声,眼角都泛了泪。
普通人抽烟是把烟雾吸入肺中再徐徐吐出,伤身得很。但雪茄不同——讲究的是含而不吞,让香气在口腔里回旋品味,咽下去?那是新手才犯的错。
第一次碰这玩意儿,张天志自然栽了跟头。可没人笑话他。刑天只是静静坐着,指间雪茄燃着一点猩红,像只半睁的眼睛,冷冷注视着这一切。
张天志缓过劲来,也渐渐摸清了门道。第二口,第三口,不再莽撞,而是慢条斯理地啜吸,让那醇厚的焦香在舌尖打转,再轻轻从鼻腔溢出。
只是这一次,他的背不再挺得笔直如枪杆。肩头微塌,脊椎弯成一道疲惫的弧线。双臂撑在大腿上,食指交扣,下颌抵着手背,整个人陷入一片沉默的阴影里。
他的脸变了。不再是那个冷面寡言的前杀手,而是一个挣扎的父亲。
时而蹙眉,时而闭目,偶尔眼皮轻跳,仿佛脑中有无数画面在撕扯——
他曾是刀尖舔血的影子,江湖通缉榜上挂了多年的名字。每天睁眼第一件事,就是确认自己脑袋还在不在脖子上。逃亡、伏击、反杀……那种日子,他早就发誓再也不碰。
退隐,是为了活命,更是为了护住张峰。
他知道,一旦有人想找他报仇,第一个下手的,一定是他儿子。所以他藏得极深,活得像个最普通的市井男人:清晨扫地,傍晚教几个小孩练拳,周末带儿子去街角吃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。
那样的日子,平淡得近乎奢侈。他贪恋这份安稳,就像沙漠旅人贪恋最后一口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