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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他做的东西不值钱,但做东西的过程值钱。去吧。”
隆复生站起身,向老头道了谢,沿着河岸向东走去。他不知道那个做陶器的人会给他带来什么,但他隐约感觉到,这个小镇上的一切都在把他往某个方向推,推向他遗失了很久的那个自己。
五工坊顿悟
老陈的工坊在镇东头一棵大榕树的坊”三个字,是用毛笔写上去的,字迹苍劲有力。工坊的门敞开着,隆复生站在门口,看见里面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,正坐在拉坯机前,双手沾满了泥浆,手臂上全是泥点子,甚至连脸上都抹了一道泥痕,像一条灰色的泪痕。
那人的眼睛半闭着,像是睡着了,但双手稳稳地扶着一团正在转动的泥。那团泥在他手中缓缓升起、落下、变宽、变窄,像一朵正在绽放的花,又像一个正在呼吸的生命。拉坯机发出嗡嗡的低响,和着外面榕树上的蝉鸣,形成一种奇特的、催眠般的韵律。
隆复生靠在门框上,不敢出声,怕惊扰了那个沉浸在泥与旋转中的人。他看了很久,久到腿都有些发麻了,那人才睁开眼睛,看见了门口的他。
“来了?”老陈说,语气和桥头的老孙头一模一样,像在等一个早就约好了的客人。
“来了。”隆复生说,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用“来了”而不是“你好”或者“打扰了”。
“坐。”老陈朝旁边一张矮凳努了努嘴,自己继续手上的活。
隆复生坐下来,看着老陈把那团泥从拉坯机上取下来,放在一块木板上,那是一只有些歪斜的泥碗,碗沿薄厚不匀,碗身有一道浅浅的裂纹。他以为老陈要把这只失败的坯扔掉,但老陈没有,他用一根竹签在碗底刻了几个字,然后把碗放到旁边的架子上,和一堆同样歪歪扭扭的碗、盘、杯、壶摆在一起。
“这个不是做坏了吗?”隆复生问。
老陈看了他一眼,笑了,那笑容里有一种让他说不清的东西,像怜悯,又像慈悲:“你觉得它坏了?”
“碗沿不齐,厚薄不均,还有裂纹,还不算坏?”
老陈站起来,走到架子前,拿起那只泥碗,翻转过来,碗底刻着两个字:“守拙”。他把碗递给隆复生,说:“你摸摸看。”
隆复生接过来,手指触摸着碗沿那不均匀的曲线,触摸着碗身那道浅浅的裂纹。那裂纹摸起来并不可怕,反而有一种独特的质感,像一条干涸的河道,又像一道岁月的伤口。他忽然觉得这只碗是活的,是有生命的,它的每一个缺陷都是它独一无二的印记,就像人的每一道皱纹、每一根白发。
“你看这个,”老陈又从架子上拿起一只完美无缺的茶杯,杯身光滑如镜,杯沿浑圆如月,“这是我用模具做的,一百个都长一个样,分不出谁是谁。但那一只,”他用下巴指了指隆复生手里的泥碗,“全天下只有这一只。它的歪,它的薄,它的裂纹,都是它的命。它不用跟别人比,它做自己就足够了。”
隆复生捧着那只泥碗,觉得它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他自己。他想起自己在公司里,拼命地想要变成某种标准的模样——更高效、更精明、更无懈可击。他整容般地修饰自己的每一个缺点,把软弱藏起来,把犹豫咽下去,把疲惫压在笑容之下。他变成了一个完美但虚假的模具制品,失去了自己所有的棱角、温度和裂纹。而正是那些被他视为缺点的东西,才是他之所以为他、区别于所有人的印记。
“老陈师傅,”隆复生的声音有些发紧,“您做这个,不图卖钱吗?”
老陈重新坐到拉坯机前,双手又捧起一团泥,那团泥在他掌心里像一只温顺的动物,安静而驯服。他一边转一边说:“图啊,怎么不图。我做的东西拿到镇上的集市上卖,一个碗五块钱,一个杯子三块钱,一个月能卖几百块钱。够我和老伴吃饭了,还有富余给孙女买糖吃。但我不为钱做,我为做而做。”
“为做而做?”
“我年轻的时候在城里待过十年,在工厂里当工人,天天拧螺丝,一天拧几千个,拧了十年。”老陈的声音不高不低,像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,“那十年我赚了不少钱,但我不快乐。每天下班回来,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,是一台机器,一台会拧螺丝的机器。后来我想通了,人不能把自己活成一种功能。我是人,我有手,我的手不是为了拧螺丝长的,是为了捏泥巴长的。”
他停下手中的活,把手抬起来,十根手指伸展开来。那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,关节粗大,指甲缝里嵌着永远洗不掉的泥。可就是这样一双手,在拉坯机的旋转中,却能做出最温柔的动作,像在抚摸情人的脸庞,像在弹奏一架无形的竖琴。
“我回来以后,就开了这个工坊。刚开始不会做,做了两年都是一堆烂泥巴。但我高兴,我喜欢看泥巴在我手底下变成形,哪怕是个歪瓜裂枣,那也是我从心里长出来的东西。后来慢慢就好了,但也不是说就做得多漂亮多精致,而是我跟泥巴之间的那层窗户纸捅破了。”
“什么窗户纸?”
老陈看着他,那双被泥水浸泡了半辈子的眼睛里,有一种明亮的、近乎透明的光:“就是我不再想把它变成什么了。刚开始我做碗的时候,心里老想着‘我要做一个碗’,结果做着做着就走样了,因为我的念头比我的手快,手跟不上心。后来我不想了,我就让泥巴自己成为它想成为的样子,我的手只是帮着它一把。你明白我的意思吗?”
隆复生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又摇摇头。
老陈笑了笑,说:“不急,你慢慢想。你来这里住几天?”
“还没定。”
“那你明天再来,我教你捏泥巴。”
隆复生从陈记陶坊出来的时候,太阳已经偏西了。他手里捧着那只老陈送给他的“守拙”碗,碗身上还带着湿润的凉意。他走回老房子的路上,又经过了桥头,老孙头的棋摊还在,但对手换成了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。小男孩举着一颗棋子,举棋不定,老孙头也不催他,就那么笑眯眯地看着他,像看一朵慢慢开放的花。
他经过小茶馆,门口打盹的老头已经醒了,正抱着那只橘猫和一壶茶,慢悠悠地喝着。老头看见他,朝他举了举茶杯。他也朝老头举了举手里的泥碗,两人隔着半条街,用两只粗糙的、不值钱的容器,完成了一次无声的对话。
他走进老房子的院子,把泥碗放在枣树下的石桌上,然后坐到枣树下,靠着一把竹椅,缓缓地闭上了眼睛。晚风从河面上吹过来,带着水草和泥土的气息,拂过他的脸,拂过他的头发,拂过他胸前那枚被汗水浸湿的衬衫纽扣。头顶的枣树叶沙沙作响,像在耳语,像在唱歌。几只归巢的鸟从头顶飞过,留下一串清脆的啁啾。
他忽然想起《菜根谭》里的一句话:“藜口苋肠者,多冰清玉洁;衮衣玉食者,甘卑躬屈节。盖志以淡泊明,而节从肥甘丧也。”
淡泊明志。这四个字他以前背过无数次,在考卷上写过,在作文里引用过,但从未真正懂得过。此刻他懂了:淡泊不是贫穷,不是苦行,不是拒绝一切物质享受。淡泊是一种选择,是在万千诱惑面前,依然知道自己是谁、要什么的选择。是对“足够”的笃定,是对“更多”的警惕。
他从背包里拿出那本《菜根谭》,翻开第七章,在“茶不求精而壶亦不燥”那一页的空白处,用老陈送他那根竹签当笔,轻轻地刻下了一行字:“今天我学会了看一只碗。”
六归途
隆复生在镇上一住就是五天。
五天里,他每天早上被鸡叫醒,喝宋婶熬的白粥,去河边跟老周头学太极拳——虽然他那僵硬的胳膊腿儿打起太极来像一只抽筋的鹤。上午去陈记陶坊跟老陈学捏泥巴,捏得一塌糊涂,捏出来的东西连他自己都不忍直视,但老陈认真地把他每一个作品都摆在架子上,说“这就是你今天的自己”。
中午在老房子灶台上自己做饭。他捣鼓了半天,炒出来的菜不是咸了就是糊了,但他就着热米饭吃得很香。吃完饭,他把父亲留下的那本书翻出来,一页一页地读。那是父亲抄录的一本杂记,里面有《菜根谭》《小窗幽记》《围炉夜话》里摘抄的句子,还有父亲自己写的一些心得。其中有一页写着:“复生三岁,学会了走路,走得很不稳,摇摇晃晃的,像一只小鸭子。我牵着他的手,走得很慢很慢。那是我一生中最慢的一段路,也是最美好的一段路。”
他合上书,仰面躺在架子床上,泪水无声地滑进枕头里。
下午他去桥头跟老孙头下棋。老孙头说得对,他的棋下得太凶了,满脑子都是赢。后来他试着放松下来,不那么计较一城一地的得失,把注意力放在每一步棋本身,感受棋子在手指间的温度,感受棋盘上局势变化的韵律。下着下着,他忽然发现自己笑了——不是那种职业化的、社交性的笑容,而是一种从心底涌上来的、不设防的、甚至有些孩子气的笑。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。
晚上他和宋叔宋婶一起吃饭,然后搬张凳子坐进院子里,仰头看星星。宋叔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,说镇上这些年的变化,说谁家的孩子考上了大学,说哪条路新修了排水沟。这些琐碎的事情,在以前的他听来全是废话,浪费时间。但此刻,他听得津津有味,因为这些废话里有生活的纹理,有人间的温度,有他失落的根。
第五天傍晚,他接到了助理的电话。
“隆总,您什么时候回来?周一的晨会材料我已经发您邮箱了,还有,董事长让您回来后先去他办公室一趟。”
他握着手机,沉默了片刻,说:“我周日下午回来。”
挂了电话,他坐在枣树下,看着天色一点一点暗下去。远处的晚霞烧红了半边天,像一幅铺天盖地的泼墨画。他忽然想起自己此行的初衷——只是为了看一眼那间即将被拆掉的老房子。但现在,他已经不想拆掉这间房子了。他不但不想拆掉它,还想把它修好,让它继续站在这里,站在枣树下,站在星空下,做他的根,做他的坐标,做他无论走多远都能回得来的地方。
但回去呢?回那座城市,回那间二十八层的办公室,回那个让他迷失了自我的战场。他能不能带着在这里学到的东西回去?他能不能在都市的喧嚣中,保持一颗“茶不求精而壶亦不燥”的心?他能不能在利益的漩涡中,守住“不贪为宝”的底线?他能不能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,都记得那只歪歪扭扭却不失本心的泥碗?
他不知道答案,但至少,他已经知道了问题的存在。
周日的清晨,隆复生起得很早。他把老房子的门擦了一遍,把方桌和板凳擦了一遍,把灶台和水缸清理干净。他从井里打了一桶水,浇了枣树,又从树上摘了几颗还挂着的枣子,装在口袋里。他把父亲的那本抄录本放进背包里,把老陈送他的“守拙”碗用旧报纸包好,小心翼翼地塞进衣物之间。
临出门前,他在方桌上留了一张纸条:“此屋不拆,我当常回。”
走到巷口,宋叔已经在面包车里等着了。宋婶提着一个塑料袋小跑着追上来,袋子里装着腌萝卜、豆瓣酱和几个新做的馒头。“路上吃,别饿着。”她把袋子塞进他怀里,又在他手背上拍了拍,那只粗糙的手在他皮肤上留下的触感,像一枚温暖的印章。
面包车颠簸着上了路。隆复生坐在副驾驶座上,看着后视镜里渐渐远去的小镇。晨雾笼罩着屋顶,炊烟从几户人家的烟囱里袅袅升起,远处传来一声悠长的牛叫。那个画面像一幅宋代的山水画,宁静、淡远、安详,和他来时的那个夜晚判若两个世界。
“宋叔,”他忽然说,“我爸那些年,是不是过得很开心?”
宋叔沉默了几秒钟,然后点了点头:“开心。他常跟我说,他这辈子最得意的事,不是生了你这个有出息的儿子,而是在这间老房子里过了六十多年,听了几十年的雨声响在瓦片上,闻了几十年的桂花香飘进窗子来。他说,好多人活了一辈子,都不知道瓦片响起来是什么声音。”
隆复生低下头,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。他想起自己在城市里的公寓,落地窗隔音极好,外面不管是雨声、风声还是车声,都听不见一丝一毫。他住在那里,却像一个装在密封玻璃瓶里的人,看得见世界,却摸不着世界。雨水打在窗玻璃上无声无息,像一部被按了静音的电影。
车子到了清溪站,隆复生下车,和宋叔拥抱了一下。宋叔的怀抱硬邦邦的,全是骨头,但胸膛里跳动着的那颗心,却能把他所有的伪装和铠甲击得粉碎。
“复生,”宋叔松开他,看着他的眼睛说,“别把自己活丢了。”
他用力地点点头,转身走进站台。高铁还有二十分钟才到,他站在站台尽头,就是那晚宋叔接他的地方,看着远处连绵的群山,和山脚下大片大片的稻田。风吹过来,稻浪翻滚,像一张巨大的金色地毯在天地间抖动。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把这幅画面刻进了记忆里。
高铁来了。他上了车,找到靠窗的座位坐下。列车缓缓启动,窗外的景色开始向后移动。他看见那片金色的稻田越来越远,那些黛青色的山越来越远,那个被晨雾笼罩的小镇越来越远。但他知道,有些东西近了——那些被他丢失了很久的东西,正在以比高铁更快的速度,向他奔涌而来。
七登楼
回到都市的当天晚上,隆复生没有去看手机,也没有打开邮箱,而是坐在家里的阳台上,泡了一壶茶。
这把紫砂壶就是那只花了三万八买回来、拍过照发过朋友圈后就再没用过的壶。他把它从柜子里取出来,用清水洗了三遍,用沸水烫了两遍,然后放入茶叶,注入开水。茶汤是清澈的浅黄色,带着一股淡淡的豆香。他端起杯子,吹了吹热气,小口小口地喝着。他不看手机,不回消息,不听音乐,不做任何事情,只是喝茶。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,完完整整地喝了一壶茶,从第一泡喝到第七泡,从浓喝到淡,一直喝到茶叶完全舒展、茶汤凉透。
妻子从客厅走过来,惊讶地看着他:“你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闲情逸致了?”
他抬起头,看着妻子。妻子穿着家居服,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,脸上没有化妆,眼底有淡淡的黑眼圈。他忽然觉得妻子很美,不是那种精致的、修饰过的美,而是一种真实的、日常的、毫不设防的美。这种美他以前也看见过,但总是在匆匆一瞥之后就被手机铃声打断,被会议通知覆盖,被下一个任务挤走。
“今天开始。”他说,伸手握住妻子的手。妻子的手有点凉,指节因为经常洗衣做饭而显得有些粗糙。他握着那只手,觉得很踏实,像是握住了整个世界。
妻子愣了一下,然后眼圈红了,但没有哭,只是把手翻过来,和他十指相扣,在阳台上静静地站了很久。
周一早上的晨会,隆复生走进会议室的时候,同事们发现他有些不一样。他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,衣服还是那套深灰色西装,领带还是那条暗纹领带,发型还是那个一丝不苟的偏分。但他的眼神变了。以前他的眼神总是锐利的、警觉的、带着计算的,像一个猎人在暗处打量猎物。而今天,他的眼神是柔和的、安静的、坦然的,像一潭不起波澜的湖水。
晨会的内容一如既往地激烈。销售数据、市场份额、竞争对手、季度目标,每一个词都像一颗子弹,在会议室里来回穿梭。其他高管们一个个面色凝重,语速飞快,像一群在暴风雨中奋力扇动翅膀的鸟。轮到隆复生发言的时候,他站起来,先是沉默了几秒钟,然后用一种不紧不慢的语速说:“关于这个季度的目标,我有一个想法,想听听大家的意见。”
他把自己的方案说了出来。方案的核心不是扩张,而是聚焦;不是做加法,而是做减法;不是追逐每一个可能的机会,而是把现有的核心业务做深、做透、做出品质。他的方案在逻辑上是严密的,在数据上是成立的,但它的精神和这个公司的文化是相悖的——这家公司奉行的永远是“更大、更快、更多”,而他提出的却是“更精、更稳、更好”。
会议室里安静了几秒钟,然后是一种尴尬的、小心翼翼的骚动。有人交换眼神,有人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,有人假装在研究手里的文件。坐在长桌尽头的那个人——董事长——脸上没有什么表情,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桌面。
散会后,董事长让他去办公室。隆复生走进那间比他的办公室还要大一倍的房间,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。董事长坐在旋转皮椅上,打量了他好一会儿,说:“复生,你这个星期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?你看起来不太一样。”
隆复生想了想,说:“陈总,我回了一趟老家。”
“老家?”董事长挑了挑眉,“那个什么小镇?”
“是。我想了很多事情。”
董事长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站起来,走到窗前,和他并肩而立。窗外,这座城市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像一头被施了魔法的巨兽,吞吐着金钱、欲望和梦想。董事长今年五十八岁,在这座城市的金融圈里摸爬滚打了三十年,从无到有,从小到大,从穷小子到亿万富翁,他的故事是一个标准的、教科书式的成功传奇。但此刻,隆复生注意到,董事长的鬓角已经全白了,眼袋很深,嘴角向下撇着,像一扇永远关不严的窗户。
“复生,”董事长说,声音比他预想的要低沉很多,“你知道我为什么能走到今天吗?”
隆复生摇头。
“因为我不知道什么叫够。”董事长转过身来看着他,眼睛里有一种复杂的、痛苦的光,“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够。够是什么?够是停下来,够是不再要了,够是说我满足了。我不会。我永远不会说够,所以我永远在跑,永远在追,永远不敢停下来。”
他走回办公桌前,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药瓶,倒出两粒药,就着水吞下去。隆复生看了一眼药瓶上的标签——是降压药和降血脂药。这个站在这座城市财富金字塔顶端的人,和成千上万个普通人一样,被同一种病痛折磨着:不是高血压,不是高血脂,而是那颗永远不知道满足的心。
“复生,你的方案我看了,逻辑上没问题,但我不能执行。”董事长说这话的时候没有看他,目光落在窗外遥远的天际线上,像在看着一个永远到不了的地方,“因为我的股东不会同意,我的团队不会同意,甚至我的竞争对手也不会同意。这是一个所有人的永动机,你说停,但没有人肯停,所以你也停不下来。”
隆复生走出董事长办公室的时候,走廊里空无一人。他站在电梯口,等电梯从二十八楼下到二十七楼、二十六楼、二十五楼……数字一格一格地跳动,像一只慢慢后退的脚步。他忽然想到,如果他不按下行键,这架电梯可能永远也不会在这层停下。它会在各个楼层之间来回穿梭,不知疲倦,不问终点,直到某个零件磨损到极致,直到某根电缆断裂的那一刻。而这,不正是他自己的人生吗?在欲望的各个楼层之间来回穿梭,永远不满足于脚下这一层,永远想去更高的那一层,却从来没有问过自己:到底哪一层,才是真正属于我的?
电梯门打开了,里面空无一人。他走进去,按了一楼。电梯缓缓下降,他闭上眼睛,脑海里浮现出那只歪歪扭扭的泥碗,浮现出老孙头棋摊上那只举棋不定的手,浮现出宋叔在晨雾中开着面包车的身影,浮现出枣树下那张被阳光晒得发烫的竹椅。那些画面像一颗颗种子,落在他心里那片干涸已久的土壤中,生根、发芽、抽枝。
他睁开眼,电梯到了一楼。门开了,他走出去,穿过大堂,穿过旋转门,走进温暖的阳光里。他没有像往常一样去车库开车,而是沿着马路慢慢走着。他走过高楼,走过商场,走过快餐店,走过咖啡馆,走过这座城市所有被欲望浇铸而成的景观。他的脚步不快不慢,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,又像一个终于卸下了所有重负的旅人。
身边的人群行色匆匆,每个人都在赶往某个地方,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“不够”——钱不够多,房子不够大,职位不够高,爱人不够好,生活不够完美。他们永远在等一个更好的未来,却从来不觉得此刻有什么值得珍惜。而他,隆复生,这个曾经和他们一模一样的人,在走了很远很远的路之后,终于听懂了一句话:
茶不求精而壶亦不燥,酒不求冽而樽亦不空。
不求,不是放弃,而是知止;不空,不是占有,而是知足。
素琴无弦而常调,短笛无腔而自适。
所谓素琴无弦,不是不弹琴,而是不以有弦为乐;所谓短笛无腔,不是不吹笛,而是不以成腔为悦。真正的快乐,不在琴弦的高下,不在笛腔的工拙,而在那颗与万化同游、与天地共适的心。
纵难超越羲皇,亦可匹俦嵇阮。
也许他永远达不到上古圣贤的至高境界,但他至少可以像嵇康、阮籍那样,在喧嚣的尘世中保有一方清静之地,在欲望的洪流中守得住这道小小的、亮的、不灭的光。
尾声
三个月后,隆复生在公司内部发起了一个公益项目,叫做“守拙基金”。这个基金不投项目,不追求回报,只在每周六上午,在公司的大会议室里,举办一场免费的传统文化分享会。他请来了小镇上的老陈,教大家做陶器;请来了老孙头,教大家下围棋;请来了宋叔,教大家种菜;请来了王老师,教大家写毛笔字。
第一场活动来了七个人。第二场来了十五个人。第三场来了三十个人。到了第四个月,那个能容纳一百人的大会议室已经坐不下了,很多人站着听,站着看,站着学。这些人里有基层员工,有部门经理,有高管,甚至有一次,隆复生在人群中看到了董事长。董事长穿着一件运动外套,坐在最后一排,手里拿着一团泥巴,笨拙地捏着,捏出一个四不像的东西,然后笑了——那是一个隆复生从来没见过的笑容,不带任何目的,不带任何算计,只是一个五十八岁的男人,在和一团泥巴的对话中,找回了那个早已被遗忘的孩子。
而隆复生自己,每一个周六的清晨,都会在那个会议室最前面的角落里,泡一壶普通的铁观音,用一只普通的粗陶杯,慢慢地喝着。他的桌上放着那本《菜根谭》,书页已经翻得起了毛边,那些被他用笔划过线的句子,在反复的阅读中早已刻进了他的骨血里。
有一次,一个刚入职的年轻员工走到他面前,怯生生地问:“隆总,您每天这么忙,怎么还有时间喝茶?而且这茶,好像也不是什么好茶。”
隆复生端起茶杯,看着杯中清澈的茶汤,微微笑了。那个笑容里没有沧桑,没有苦涩,只有一种柔和的、温暖的、笃定的光。
“茶不求精而壶亦不燥,”他说,“酒不求冽而樽亦不空。”
年轻人一脸茫然地看着他。
隆复生把茶杯递过去,说:“来,喝一杯你就知道了。”
阳光从巨大的落地窗外斜射进来,落在那一排排粗陶杯上,落在那一团团被揉捏成形的泥巴上,落在那一张张专注而安静的面孔上。城市的喧嚣在二十八层的窗外轰鸣,但在这间会议室里,有一种更深沉、更持久的声音在回荡,那是人心与人心碰撞时发出的声音,是欲望退去后本真浮现时的寂静,是每一个在尘世中跋涉的灵魂,终于找到归途时发出的叹息。
这,就是隆复生用四十二年的迷失和一周的归来,换来的顿悟:
超越嗜欲,不是消灭欲望,而是不被欲望所奴役;
只求知足,不是停止进取,而是在每一个当下,都能听见心跳的声音,看见阳光的颜色,品尝到一杯茶的温度。
而那粒真理的种子,已经落进了他的心里,也将借着那些周六的清晨、那些粗陶的杯碗、那些笨拙而真诚的双手,落入更多人的心里。它会在某个未知的时刻,在某个意想不到的地方,破土、发芽、抽枝、开花。到那时,这座被欲望浇筑而成的城市里,会长出一片新的森林。那片森林的每一棵树都不高,却根深叶茂;每一朵花都不艳,却清香悠远。
超越嗜欲,只求知足。
在那个求知的起点上,隆复生——以及每一个愿意像他一样踏上归途的人——都将一次次重新出发,一次次回到那个不再丢失的故乡,一次次活成那个最简单也最完整、最平凡也最珍贵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