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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文字,是一张照片。
照片拍的是张敏的卧室。我看得出那个房间,大学的时候她发过宿舍照片,工作之后也发过出租屋的照片,布置风格一脉相承——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白色的台灯,墙上贴满了明信片和拍立得照片,枕头旁边永远放着一只巨大的兔子玩偶。这张照片就是对着床拍的,兔子玩偶还在老位置,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。但照片正中央,床的正上方,悬空挂着一样东西。我把照片放大,放大到像素模糊的程度,才勉强辨认出来。那是一个人的脚。一双光着的脚,脚尖朝下,悬在半空中,在白色台灯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苍白。
我猛地锁了屏幕,把手机扣在床上,心砰砰跳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。我告诉自己这是恶作剧,一定是有人在用她的微信号搞鬼。但谁会这么做?张敏的手机应该在车祸之后就交给了她家里人,谁会拿一个死者的手机来发朋友圈吓唬人?
接下来的三天,我每天晚上都在凌晨三点准时醒来。不是被闹钟叫醒的,不是被声音吵醒的,就是忽然睁开眼睛,意识清醒得像是根本没睡着。我拿起手机看时间,永远是三点整。朋友圈刷新一下,永远有一条张敏刚发的动态。第四天发的是——“你也有过这种感觉吧?醒来不知道自己在哪,看着天花板,觉得自己是假的。”第五天发的是——“我找到镜子了,镜子里什么都没有。”第六天没有发文字,只发了一张照片。照片拍的是她的梳妆台,梳妆台上有一面镜子。镜子反射出拍照人的身影——一个模糊的、几乎融进黑暗里的轮廓,手里举着手机,身上穿着出事那天张敏穿的那件驼色风衣。但镜子里没有脸。轮廓的头部位置是一片空白,像是照片被人用橡皮擦掉了脸。
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,整个人从头凉到了脚。我忽然想起来一个细节,一个我早就知道但一直没有去联想的细节。张敏出车祸那天,穿的就是那件驼色风衣。出事地点是深南大道,一辆泥头车闯红灯,把她开的白色电动车卷进了车轮底下。赶到现场的交警说,撞击力度太大了,人当场就没了。而她的手机在撞击中被甩出去十几米远,屏幕碎成了蛛网状,但手机本身还能用。后来那个手机被交警收进了证物袋,交给了她赶来的父母。她妈妈用那部手机发了讣告,发了最后一条告别朋友圈,然后注销了微信号。
注销了。那我现在跟谁在聊天?
三月里最后一天,晚上十一点,我发了一条只有自己可见的朋友圈。发完之后我盯着手机屏幕,等到凌晨三点。三点整,张敏的动态准时弹出来了。不是新的文字,不是新的照片,而是一条评论——她评论了我那条设为私密的朋友圈。评论的内容只有四个字。
“你看到了。”
她看到了我发的东西。一个设为“仅自己可见”的朋友圈,被她看到了。我的手机从手里滑落在地上,屏幕朝下扣在地板上,但我能看到屏幕的光透过边缘的缝隙还在亮着。当我捡起手机再看的时候,评论消失了,那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括我发过去的那些话,包括那张脚悬在空中的照片,全部消失得干干净净,好像从来没有存在过。
但从那天晚上开始,我不再在凌晨三点醒来了。我不再看到张敏的朋友圈更新,也不再收到她的任何消息。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。
直到上个月,我一个在深圳的大学同学结婚,我去参加婚礼。婚礼结束之后我特意绕到了深南大道,找到了张敏出事的那段路。路面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痕迹,车流如织,阳光炽烈,一切都很正常。我站在路边,想起她朋友圈里的那些话——“我其实已经死了,只是我自己不知道”。我想,也许人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,真的会有那么一瞬间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。她会站在镜子前面,看不到自己的倒影。她会站在雨里,感觉不到雨滴落在身上的触感。她会去上班,跟同事打招呼,没有人回应,因为没有人能看到她。她会一遍一遍地发朋友圈,给这个世界上唯一还看得到她的人,试图让那个人告诉她——你还在,我还能看到你,你没有消失。
但那个人不是我。我没有回她的私信,没有在她的朋友圈一天,也许是因为我们曾经在同一天发过一条一模一样的朋友圈,也许根本没有任何理由。我不知道。我也不想知道。
临走前我在路边放了一束花,是从婚礼现场带回来的洋桔梗。摆完花,我准备走,手机震了一下。
我掏出来一看,微信有一条新消息提醒。备注名写着三个字——张敏。
我盯着那条提示看了很久,没有点开。把手机放回口袋,转身走了。
身后是深南大道的车河,一辆一辆车从我背后驶过,车轮碾过柏油路面,发出干燥的嘶嘶声。口袋里的手机屏幕亮了很久很久,终于暗下去了。